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头在私企
以下为第三次调查的部分结果。
中初等教育单位、医疗卫生单位和乡镇企业起薪最低
在本次调查中,由已经确定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对自己的起薪进行了估计。2007年毕业生月起薪的算术平均值为1798元,比2005年的1588元增加了210元。
调查发现,起薪基本上是随着学历的升高不断增多的。专科毕业生为1410元,本科毕业生为1788元,硕士、博士分别为 3252元和3469元。
在不同性质的工作单位中,科研单位、三资企业和国家机关的起薪较高,分别为2411元、2346元和2249元;高等教育单位、部队、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居中,分别为2231元、1908元、1724元和1536元;中初等教育单位、医疗卫生单位和乡镇企业最低,分别为1448元、1201元和 1162元。
本次调查显示,2007年高校毕业生为求职花费的相关费用人均为1132元。
求职单位的数量与求职成功率没有显著相关性
私营企业跃升为毕业生就业的最主要单位
从毕业生流向来看,私营企业、国有企业和国家机关成为毕业生最主要的就业单位,分别占34.2%、23.5%和12.7%,三者合计达70.4%;科研单位、高等教育单位、中初等教育单位、医疗卫生单位、其他事业单位分别占1.1%、3.8%、1.6%、5.3%和1.9%,事业单位合计为合计13.7%;三资企业占9.5%。
按就业地点来划分:在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工作的毕业生占45.2%,在地级市的占35.0%,在县级市或县城的占14.1%,在乡镇的占4.4%,在农村的为1.4%。与2005年相比,在大中城市工作的毕业生所占的比例略有回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