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政协委员张茵建议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豁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劳动部副部长孙宝树回应称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铁饭碗;而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表示,愿与张茵同台公开PK。
无固定期限合同究竟是不是铁饭碗?去年7月,我在和一位教授聊天时谈到美国的终身教职,教授说,它不叫终身合同,叫无固定期限合同。当时还聊到婚姻。婚姻就是一份无固定期限契约,但一般人都理解成终身契约。两个人过不来可以离婚,但代价很大就是了。所以,当看到新劳动合同法里的“无固定期限合同”几个字以后,我的理解就是终身雇佣。
我不知道企业家是从什么角度来理解无固定期限合同,但可以肯定,从语义或者从类似契约,甚至从新法的临时工、固定期限合同、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递进关系来看,都有理由把无固定期限合同理解成终身雇佣。
劳动官员、工会官员尽可以批评企业家误解新法,企业家不会信他们就是了。众多的人都是如此理解无固定期限合同,我想,原因不会是这些人的语文水平比劳动官员、工会官员差吧?
当然,企业家的理解未必就是死抠词语。我觉得,他们的生活经验可能是更重要的因素。劳动部门的干预、劳动诉讼的成本,让他们深知新法对他们的影响。企业以利润为先,注重的是真金白银的利益,他们对法条的理解是和利益紧紧挂钩的。指责他们误读新法,没有现实依据。
新法的不利影响已经显现出来了,比如,港资、台资、韩资企业的大量撤离,这对工人就业和提高待遇是非常不利的。在这种背景下,劳动官员、工会官员如果真的考虑劳动者的利益,那么,与其跟企业家PK,不如吁请立法机关对这些不足进行弥补。退一步说,即使新法引起的只是“误读”,也理应进行弥补。
弥补的方向不是请来文字大师进行修辞改进,而是应该对新法进行符合中国特色的释法。既然存在不同的理解,那就可以通过释法给劳资双方更大的自由契约空间。
只有这样,才能让企业家相信,企业仍然拥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。如果劳动官员、工会官员能放弃PK欲,改为探寻各界的共识,这是一个尽可能地避免新法对经济的不利影响、重建市场信心的机会。
(作者系铅笔经济研究社理事)